主題: 靈感不是藝術工作者的工具  

靈動之來 如能辨識覺會 究探再三 直到能體能認 呼之欲出 而有表述於為文 為樂 為畫

願靈感覺應不息

靈動為啟引角色

如石英振盪之於資訊電子成品

其振任爾忽略恆自振

自振則具主體

不為它物工具

不為它因滅改

故虔待靈感 不會直接利用

不會魯莽操弄為工具

只有清掃門庭來歡迎

不是能交易談條件的不是怨懟藉口與對象

至於靈性本質與靈動根源

有限的我感激其臨在

不敢非份儘知與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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