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面對的真相
[林慧如專文之八]

文建會的表現
文化部門邊緣單位


最近為了中正紀念堂的更名,中央與地方不斷互相角力,有電視節目則把這定義為”藍綠兩黨惡鬥”,在這個島上仍有歷史尚未清算,比如說二二八,如果說過去被掩蓋的歷史,到了今天已經昭然若揭,這樣的說法只是窄化了中正紀念堂更名事件的意義,是不願意面對歷史真相的鴕鳥心態,如果整個社會願意從歷史的觀點來看中正紀念堂更名這件事,而不是政黨之間鬥爭的話,更能體會更名的意義,也更能促進所有族群對國家的認同,並且歷經了六十年之後,如今也是對過去歷史錯誤下的犧牲者的一種平反,對過去歷史的重新定位,始作俑者的政黨如果願意好好的面對過去對台灣這塊土地所造成的傷害並負起責任,相信會得到更多人民的尊重,但也正因為他們不願意面對歷史的真相,才必需採取非常手段,濫用地方政府的公權力,利用文資法將中正紀念堂指定為「暫訂古蹟」,並找來專家學者背書,以保存這政黨威權象徵的空間,證明並延續其正當性的存在,但在這事件裡,除了政黨意識形態之爭,還說明了一件事,在台灣法令的執行已成為各自表述的狀態,否則中正紀念堂為何能夠被指定為「古蹟」,文化資產的認定應該是超越政治立場的,文資法是為了保護整個國家重要的文化資產,讓文化能夠承先啟後的傳承下去所訂定的法令,不是作為保護威權政體的工具,這樣的作法只是顯現被政治操縱的公權力所上演的一齣鬧劇,這樣的戲碼已不只一次,我們的法令常是一體二用,這次市政府祭出文資法實在師出無名,因為中正紀念堂是歸教育部管,文資審議機關是文建會,所以台北市政府基本上無權過問的,但是這就是不願面對真相的政黨所能使出的辦法,以既有的行政資源與公權力來擾亂正常的法令程序,但實際上這是有法可循的,市政府在這個事件上應該是無插手餘地的,但為什麼這種擾亂法定程序的手法能夠一再得逞,想是因為我們執法單位總是無法真正到位,發揮應有的公權力來導正這些執法亂象,文建會的表現始終顯得不夠強悍(也可能是我們國家的文化部門始終是個邊緣單位),因而演變成是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互相角力的局面,有法但沒有守法的人,連公部門都濫用法令,也難怪台灣始終無法走向國家體制正常化!


延伸閱讀: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chiang/00/00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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