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與捷運雙贏
都市設計學者發起連署,樂生與捷運確有雙贏的可行方案
重申國家重大文化資產「樂生療養院全區原地保存」可行方案連署聲明
■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都市設計學會、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建築改革合作社 2006/08/09
樂生院作為國家重大文化資產,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的事,而不只是政府相關單位、近百位院民組成的自救團體、以及一百萬新莊地區居民的課題。樂生院的全區保存,將是台灣社會邁向公義社會的一個重要指標。 連署回條 請由此下載: 若您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
今年七月底,台北縣長親自連署「不會迫遷」院民,讓不願搬遷的院民暫時緩和了他們的焦慮。此外,捷運局亦於數週前承諾在機廠尚未完工前,捷運新莊線仍可如期通車。但因文建會及桃園縣的暫定古蹟期限已於六月底到期,因此,現在應是以「不會迫遷」及捷運局的無機廠通車承諾為依據,重新開啟全區保留方案的重要時機。
早在2005年的一月,捷運局就已經對專家提出的全區保存方案做出了「技術可行」的書面結論,然而因為對工期延誤的時程認定未能得到具體共識,以及時值內閣轉換政策方向,以致延宕一年六個月,至今毫無進展。然而,這段期間由於多方努力,不但使得人權議題有了重大突破,而且使得全區保存的價值受到台灣廣大社會的認同與支持,此乃是不可迴避的事實。
因此,我們在此重申樂生院全區原地保存的價值與意義。它不但是妥善安置樂生院民的空間載體,亦是國際性人權議題的全民實踐場域、邁向公義社會之台灣公共政策的劃時代指標、以及人權與社會發展的歷史註記與反思之象徵。我們必須正視這些不可算計亦無可取代、難以重建的價值與意義,並訴求重新啟動2005年已獲書面認可為「技術可行」之全區保存方案。
作為關注都市社會改革的專業與學術知識份子,我們堅持,政府部門應以決心與魄力,突破與超越當前工程方案的僵局,減少執行方案的社會成本,儘速進入落實可行方案的協商。基於上述理由,民間專業與學術團體現在正進行全區保存方案的獨立評估,以確認其可行性及時程。
最後,我們提出下列三項呼籲:
1. 地方政府立即完成古蹟審查程序,確認樂生院全區為重大文化資產,並指定全區為古蹟。中央政府亦應以積極性作為,加速古蹟指定程序的完成。
2. 中央政府立即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進行全區保存方案的專家評估。
3. 全國人民持續關注樂生院的保存,共同捍衛社會正義,建構一個真正向上提升的政治文化。
發起團體:
1) 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2) 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
3) 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
4) 建築改革合作社
若您願意參與連署,請填寫附件回條,E-mail至:
leshengpetition@yahoo.com.tw
或傳真至:04-27067256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4470953
leshengpetition@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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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 Here
反迫遷護樂生連署行動【反對強制拆遷樂生院連署聲明】
反對強制拆遷樂生院連署聲明
【發起單位: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
針對樂生院與新莊捷運機廠用地爭議問題,由於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於2006年7月6日堅決表示「不排除動用警力,強制把拒絕搬走的樂生院民遷離」。台北縣長周錫瑋並於19日宣布,將於一個月內公告並拆除地上物。基於以下幾點理由,我們強烈呼籲:
相關政府單位絕對不可以警察暴力的強制執行方式驅離樂生院民,並摧毀他們的居所。
一、強制搬遷是對於樂生院民的二度權利侵害
由於日據至國民政府時代的錯誤政策,漢生病友被強制離開原本的家庭於樂生院內進行隔離管制。日本與台灣當局皆已承認此錯誤造成的基本人權侵害,國家元首也已對此嚴重的人權侵害事實,代表國家正式向受害者致歉。而對此錯誤政策造成的各種權利侵害,當前政府當局與社會各界當前正研議討論並進行相關事實認定與補償措施。而新莊捷運機廠設址於樂生院的問題,正起因於樂生院民的公民權利在此錯誤的隔離政策下遭受剝奪。因此,強制執行拆除樂生院區,將造成樂生院友二度與雙重的權利侵害,也與當前國家試圖補償漢生病友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馳。
二、強制搬遷將造成年老殘疾的樂生院民的身心衝擊,並提高死亡率
醫學護理專業界和社工專業研究不斷指出錯置(dislocation)是老年人在面對生命終結之際最危險的殺手,因為老年人對於一個長期生活的地點有著深刻的情感,連結其個人以及社會關係成長的歷史;再則由於身體狀況的衰退,對於新環境的適應能力較弱。遷移,尤其是非自願性遷移,對於老年人的傷害尤其嚴重。國外有許多研究發現,來年人非自願姓遷移,會造成比一般老年人較差的身心健康,以及較高的死亡率。而針對醫療機構中老年病患「非自願性搬遷」所造成的「死亡率」以及精神/身體/心理衝擊,在先進國家已經由於過去的錯誤政策所造成的重大影響,醫學護理專業界和社工專業界引起了相當多的研究討論,這些研究普遍顯示,老年病患的強迫搬遷一年內的死亡率將是搬遷前的二至三倍,這點已在1997年陳水扁市長強制拆遷14、15號公園預定地的康樂里事件中發生,並得到印證。若是台北縣政府動用警察武力驅離,對於目前平均年齡75歲、多數領有重大傷病卡的樂生院民造成的身體/心理創傷及後果,將更難以想像。
三、強制搬遷樂生院民將違反聯合國對台公報與憲法精神
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於2005年7月20日發表正式公報,就台灣政府強制遷離樂生院民的舉動發出警告,這封函是我國退出後被聯合國官方發出的第一封官方文書,其內容具有嚴重的國際法警告意味。其中內容提到強制驅離已經構成「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表面意義(prima facie)的違反。這裡所謂的表面意義,是國際法下國際刑事法庭中檢察官已經可以就犯罪者的犯罪行為向法院起訴的法定調查程度,換言之,我國已因此被認定存在嚴重侵害人權的國家行為。而聯合國也表達嚴重關切樂生院民面臨的強制搬遷的問題,並強烈要求台灣當局在徵詢樂生院民意見的狀況下,找出一切讓院民可以續住於此的替代方案。而就我國本身的憲法而言,大法官解釋自十年前便一直強調我國憲法的核心在於人性尊嚴的維護,更強調縱使法律給予行政機關決定的權限,在人民權益受到危急迫害的時候,主管單位亦將被剝奪行政上選擇的自由。因此,無論是就國際公約或是我國的憲法對於人民權益的保障,強制驅離樂生院民都是不能接受的作法。
四、目前仍有各種可行的工程替代方案在研議討論
文建會已於2006年7月19日發出聲明,表示該會正邀集捷運工程專家與捷運局研議各種可能的替代措施,包括針對「捷運新莊線維修廠規模、變電所位置、施作之先後、停放機場保留之必要性、可否採取分段通車及延長新莊捷運線至桃園等議題,進行專業意見交換」。 在會議中,已有捷運工程專家指出,「可以捷運全線,以多方、全面性、整體性進行考量,如變更機廠的級數來決定新莊機廠要容納多少的車輛以及沿線設施配置等,從工程設計上運用創意似有機會及可能解決問題」。在此情況下,沿線居民的交通權益同時受到保障,此刻立即公告拆遷方案、準備清除地上物、並強制驅離樂生院民的作法,更是毫無理由的作法,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基於上述的種種原因,並且對於人性及生命尊重的普世價值,我們認為使用警察的武力強制驅離不願搬遷的病弱者,拆除院內的房舍以利捷運工程趕工施作,是完全違反人性的作法,也將嚴重斲傷台灣的社會,並受到國際的譴責。如果,新莊將因此得到新穎的捷運建設,但此種由不人道的推土機與大批警察粗暴開道的建設成果,卻將會是台灣社會永遠的刺痛。如果,新縣府未來可以獲得更多的選票,我們不願成為其中之一。如果,新穎的捷運必須踏著血跡前進,我們也不願成為其中的一人。因此,我們鄭重呼籲社會各界關心此問題,並要求:相關政府單位絕對不可以警察暴力的強制執行方式驅離樂生院民,並摧毀他們的居所。
相關訊息請見: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連署表格
請由此下載: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article_id=4297376
連署請回傳至:
青年樂生聯盟 黃詠光 r90544029@ntu.edu.tw 0955-311-773
青年樂生聯盟 林琬純 b91208034@ntu.edu.tw 0972-332-812
由於目前樂生院面臨強制拆遷的危險,敬請協助推動此份聲明的連署工作,希望您儘量向身邊的師長與親朋好友爭取連署,至少四人(越多越好),您的連署行動將會對樂生院「反迫遷爭人權」運動有莫大的幫助。
連署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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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fao:
曾經
被錯誤醫療政策長時污名隔離
導致身心孤絕怯弱最無變動適應力的最弱勢者
最近眼看著更叢林更殘酷的吞噬排山倒海而來
文明的起碼在
國家財產文化優先
人比物優先
最弱勢最優先
文建會願促成創意
不管在古蹟的意義
或醫療史的活化石
哪來的理由不保留
人性文明
則即使沒有雙贏 只有樂生贏 捷運不贏 也贏
錯誤導致傷害 只能贖罪彌補 不能毀滅抹除
假借新莊居民之福的遁詞
隱藏的是哪種齷齪的意圖?
聯合國都明確指摘了
有請
素與樂生關係密切的天主教耶穌修會說話吧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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