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幹?
總統府:公開機密文件損及國家利益 應究責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1-22 19:22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二日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今天表示,總統府給台北地方法院的復函中已將憲政的原則與精神清楚闡釋,對台北地方法院仍未改變程序表示遺憾,且對公開機密文件,而傷害到國家安全及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總統府下午函復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台北地院函請總統府說明六項機密外交資料屬國家最高機密,不得對外公開且總統依據憲法行使職權,所付予的「國家機密特權」如有爭議當循釋憲解決。但台北地方法院收到函後仍決定明天開放閱卷。
公共事務室晚間表示,總統府已經在復函中把憲政的原理與精神清楚闡釋,對台北地方法院仍未改變程序表示遺憾;其次,如公開機密文件,而傷害到國家安全及利益時,應對相關人士追究其責任。
十九日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總統核定的六件外交機密案為「非機密」,明天將開放閱卷,總統若有不同意見,應在今天中午前函復地方法院。
總統府下午已函復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代理發言人陳興邦下午指出,合議庭已於下午三時收到總統府的回函,並認定總統府的主張無法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仍決定明天起開放閱卷。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701/20070122866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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