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中國劫

台灣農特產品商標遭搶註 兩岸獲處理共識
中央社╱中央社 2006-12-25 18:33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五日電)台灣產茶地名在中國遭搶註商標案件,陸委會今天表示,兩岸已獲處理共識,政府已協助業者向中國商標局提出八件商標撤銷申請案,但中國尚未同意撤銷。其他馳名的台灣農特產品,政府除協助業者申請產地證明標章外,也會提供中國當局相關資訊,以免憾事重演。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會議提出「處理台灣產茶地名遭人在中國搶註商標」相關報告。

陸委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說,政府處理「台灣產茶地名遭人在中國搶註商標」案,一開始是循兩會互動機制,在今年元月及二月,由海峽交流基金會三度致函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要求處理。

他表示,因兩會管道無具體回應,今年四月及五月間,陸委會與智財局官員分赴中國,與有關單位溝通後,獲初步共識,基本上是建立資料傳遞機制、啟動法制程序。

劉德勳指出,農業委員會八月份並協助台灣區製茶工業同業公會代茶產業者依中國法制向中國商標局提出八件商標撤銷申請案,包括梨山、杉林溪、日月潭、阿里山、溪頭、梅山、松柏長青、霧社之春,目前這八件申請案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但中國還沒有作出同意撤銷的決定。

他說,針對其他台灣馳名農特產品的預防性措施,政府也採取了一系列作為,包括落實商標與產地證明標章兩套系統建置,讓台灣的產地名不再被作為商標名稱,並把相關保護清單資訊提供給中國當局了解。

劉德勳表示,像是南投縣鹿谷鄉公所取得智財局核准「鹿谷凍頂烏龍茶產地證明標章」,未來其他商標的茶業者,如天仁茗茶可在旁加註來自鹿谷產地,但不能使用「鹿谷」作為商標名稱。

他指出,目前政府努力推動業者申請產地證明標章的作業,包括文山包種茶、池上米、台東釋迦、新竹米粉、萬巒豬腳等,並把相關資訊告知中國有關單位,避免台灣馳名農特產品再遭有心人士在中國搶註商標的憾事重演。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612/20061225730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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