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議會?
造成地方分裂 原住民縣議員砲轟
中央社╱中央社 2006-11-13 18:14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十三日電)為落實原住民自治推行的原住民部落會議,才剛起步就造成原住民部落的分裂,台東縣原住民縣議員今天群起砲轟,希望原住民委員會廢除「原住民部落會議」。

台東縣各原住民部落,最近陸續完成「部落會議」的籌備和成立,並且選出主席和理事,但是也因部落內多一個「政治團體」,造成地方行政上的多頭馬車,引發爭議,台東原住民議員今天在台東縣議會連番砲轟原民會。

縣議員朱連濟表示,部落會議的主席如何產生,委員、理事的標準到底在哪裡,以及部落會的決策是否凌駕鄉公所?縣議員林富雄說,過去部落內已經有代表會、社區發展協會以及一大堆組織,這些組織的權限如何,讓民意代表相當頭痛,到底該聽誰的?簡直是多頭馬車,妨礙地方發展。

胡秋金議員更是不滿的說,不好好處裡部落會議的問題,將造成部落的「戰爭」,部落內目前是「四大金剛」鎮守,有村長、社區協會理事長、宗教領袖、以及現在的部落會議主席,小小的部落竟然這麼多行政組織,「四大金剛」到底是誰聽誰?

民住民縣議員一致呼籲原民會廢除部落會議。

根據原住民頒布的「部落會議實施要點」,「部落會議」的權限和位階都高於縣政府和鄉公所。「部落會議」可以決定的事項有 (一)部落公約。(二) 部落各類發展事業計畫。(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其他法規須經民族同意或徵詢原住民族意願的事項。(四)其他與部落公共事務相關事項。

部落會議決議的事項將直接送交原民會,如果和縣政府、鄉公所有關則轉交縣政府和鄉公所,如果和中央有關則由原民會和中央協助辦理。
951113。
http://news.yam.com/cna/society/200611/20061113547133.html 


 
kufao:
除了部落議會(不是部落會議)需要回歸傳統外
與其他三個外來體制屬內外配合有主體的不同

在最弱勢最優先的原則上側重主體回歸有必要
已與主流取得合流者有其菁英垢病的利益保衛
甚至長久運作下看似保護與尊重卻是去主體化

主體確立再由主體程序產生協議參與主流合作
並且主流基於尊重宗主性與弱勢現狀秉持文明
尤需避免集結利用消費主體回歸而相反於自治

自治善意只幫不管給資源空間機會及過程尊重
表現誠意更該先在總體性質的國會及各級議會
對民族議題確立當事者最終否決制而非多數決

相互主體弱勢優先與多元文明才可能有所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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